各市场调查公司:我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就淮安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市场调查项目简介
1.名称:淮安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项目。
2.预算及最高限价:10万元,高于此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采购需求:根据省有关部门的要求,拟采购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淮安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服务内容包括评价方案编制和优化,数据采集和调查人员培训,台账监测、系统采集22项数据,现场抽查体验15条公交线路30辆公交车,不少于3000个有效样本的满意度测评,以及相关数据汇总整理、评价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具体评价要求和标准见《江苏省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苏交运[2021]18号文)(http://td.jiangsu.gov.cn/art/2021/5/7/art_77132_9837218.html)。
4.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5.服务地点:淮安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承诺函)。
2.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提出的特定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市场调查或社会调查等统计调查类项目。
3.本项目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