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第三方市场调查公司开展“2017年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第三方满意度调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含患者满意度调查和职工满意度调查,其中职工满意度调查只需设计调查问卷,患者满意度调查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患者满意度调查分为门诊患者满意度和出院患者满意度,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样本量以调查医院2016年度门急诊人次总数的0.5%,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样本量为调查医院2016年度出院人次总数的1%,总样本数为38867来做市场调查,最终出具《2017年门诊患者满意度和出院患者满意度报告》。
医院 门急诊样本量 出院样本量
人民医院 2786 294
二院 2240 165
三院 400 30
妇女儿童医院 3169 259
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7 121
中医医院 5330 223
口腔医院 663 900
医学院附属医院 8384 618
医学院附属二医院 2295 311
南溪山医院 3513 309
181医院 5000 416
福利医院 281 33
合计 36088 2779
二、工作内容及设计要求:
(一)受托人负责设计调研问卷(门急诊患者和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问卷)、拟定项目调查方案及具体实施计划,内容须经委托方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市场调查公司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及进度实施调查方案,并负责现场发放问卷并回收,不允许一次性完成调查样本数量,调查结果汇总并分析的时间截点为2017年1月至12月。调查完毕一个月内提供全部调研数据及调查报告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告给市卫计委医改办。
(三)受托人须按时间及要求完成本项目;并如实将项目实施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进展及时汇报。委托方有权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以及时纠正课题实施中可能出现的任何偏差。
(四)市场调研公司须遵循保密原则,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此次课题项目的资料及课题成果的安全、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传播本项目研究资料以及研究结果;不得将上述资料、信息、数据、结果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并从中获利;如参与本项目之雇员违反保密义务,应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五)调查公司须确保项目研究的真实可靠,同时确保所提交的数据、报告及任何信息、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其他欺诈行为,委托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受托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并赔偿委托方名誉和经济损失。
(六)委托方有权对课题结果进行抽检,并按质量控制实施方案对受托人进行检验。
(七)调研公司不得将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任何第三方。
(八)本次课题所得的所有数据、报告的知识产权归委托方所有。
三、经费预算按每份4元计算:总预算为38900*4=155600元。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四、服务期限:于2017年12月25日前完成全部调查,调查完毕一个月内提供全部调研数据及调查报告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告给市卫计委医改办。
五、付款方式:项目签订合同后一周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调研数据及报告全部提交后一周内付余下合同金额的70% 。